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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256人

沈阳师范大学招聘信息 沈阳师范大学 2023-04-24 20:59:05 人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考试考核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考核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应聘考试考核岗位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考核岗位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各岗位招聘方式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rsc.sy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1.考核岗位: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考试考核岗位: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考试考核岗位应聘者请登陆沈阳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210.30.208.202:82/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报名;考核岗位应聘者应将简历发送至邮箱:ssdrsc@163.com。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务必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加盖社保局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与考试考核

1.以考核方式招聘岗位:

考核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讲课技能、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考核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电话通知。

2.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岗位: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分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水平和基础素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210.30.208.202:82/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210.30.208.202:82/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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